1、負責集團綜合協調董事會、辦公會、監事會決定事項及市國資委等上級機關交辦事項的辦理和督辦工作。
2、負責調度了解各子公司執行集團有關決策、決議、指示的情況;協助集團領導處理日常工作;協調集團與各子公司的工作。
3、負責集團機關管理制度的制訂和實施工作。
4、負責組織起草集團年度工作計劃、工作總結、有關重要會議文件、集團領導重要講話和報告等;負責集團重要文稿的審核。
5、負責董事會、辦公會、監事會的決議和紀要,并整理印發《會議紀要》;負責組織經濟運行分析會、年終述職會、總結表彰會等重要綜合性會議。
6、負責集團辦公室的收文和資料的登記、呈閱、傳閱、催辦、保管、核銷、立卷歸檔等工作。
8、負責組織收集、分析、整理、報送集團及各子公司信息;編印集團《工作簡訊》。
9、負責督查集團重要會議、重要文件決定事項和領導批辦事項的落實。
10、負責機關辦公網絡和管理及維護工作;負責車輛及其它固定資產的使用、維修等日常管理,負責機關辦公用品的購置與發放。
11、負責集團機關值班、后勤保障工作,承辦、協調機關有關接待工作,會同財務審計部對集團發生的有關費用進行結算。
12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